近日,樂山高新區出臺《樂山高新區人才政策八條(試行)》(下稱《人才政策八條》),指出每年由區財政安排1000萬元經費設立人才支持專項資金,用于支持區內人才“引、育、留、用”,企業做大做強,開展科技研發和人才獎評等工作?!度瞬耪甙藯l》從支持自主引才、創新創業、技術研發、自主育才、人才獎評、人才安居等方面精準發力“加快建設區域創新人才高地”,具體將通過發放人才崗位補貼、創辦企業資助、入鄉創業獎勵等方式吸引高質量人才集聚;發放人才貢獻獎勵、員工培訓資助、職業資格提升補助等方式培育高質量人才;發放租房補貼、安家補助,提供購房支持等方式留住高質量人才;通過“高新英才”評選活動,支持科技、農技研發等方式用好高質量人才,以加大樂山高新區人才“引、育、留、用”政策支持力度。
樂山高新區相關負責人表示,出臺《人才政策八條》,是樂山高新區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、省第十二次黨代會、市第八次黨代會精神的生動實踐,既是對“加快構建以高新區為龍頭,其他區縣為基礎點的人才發展雁陣格局”的積極回應,也是深入踐行“大力引進用好各類人才”,建強支撐樂山高質量發展的人才隊伍的行動體現。據了解,這是繼樂山高新區出臺發布《樂山高新區支持科技創新八條政策(試行)》后,再次出臺《人才政策八條》,兩項政策表明,樂山高新區未來將每年投入5000萬元,為企業科技創新和人才引育留用提供資金支持。